建设工程中项目部印章的效力认定
发布时间:2020-11-06 01:03:21 阅读134
在现在的建设工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项目部印章,特别是大型的建设单位因为有多个项目同时开工,为了满足每个项目用章的需求,公司都会给每个项目部刻一枚项目部用章,以便于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从事相应的民事行为。
但是近年来项目部使用公章对外越权签订合同以及项目部私刻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等带来了许多的纠纷以及产生大量诉讼。
下面给大家介绍公司在法律上能否刻制项目部印章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对于印章的效力的几种观点:
1、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刻制相应项目部印章。
根据国发〔1999〕25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单位需要刻制其他专用印章的,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制定的刻制单位进行刻制。
2、若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等用项目部的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被认定为职务行为,由施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此时不论印章的真假都会被人民法院要求施工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若是项目部工作人员用项目部的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若是被法院认定为构成表见代理,此时施工企业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虽然没有前述行为,法院也不认可项目部印章,但若对方有证据证明施工企业已经默认或履行的,相当于是施工企业对该合同追认,该合同会被认定为对施工企业产生法律效力,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由施工企业承担。
5、若对方明显知道该项目部印章不能用于合同的签订(如:印章上印有仅用于进度申报等字样的)且事后不予追认的,则施工企业不承担责任。
在当下企业用印潜在的风险极大,若用印不规范会导致管理混乱、遭受损失等等状况频发。
建议企业在刻制项目印章时对项目部印章的内容进行细化(如刻制进度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等),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用章管理体系,在项目上由专人负责印章的管理,以及采取用章登记定时抽查等相关制度来确保用章安全!
凯发k8官方旗舰厅的友情链接:
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中州北路99号
电话:0370-2810926
网址:www.gyjt.net
邮箱:guangyujituan888@163.com
扫一扫